湘农农学发【2024】2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考通〔2024〕8号)和《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院党委书记、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院党委副书记和院党委纪检委员
成员:各学科(领域)负责人,各学科导师代表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审查复试结果;协调处理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受理并处置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2.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
成员:院党委副书记、研究生秘书、学位点助手等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确保试题试卷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培训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档和政审。
3.我院拟成立以下复试专家组
分组情况 |
专业(研究方向) |
第一组 |
作物学(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英语考核) |
第二组 |
作物学(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
第三组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第四组 |
作物遗传育种 |
第五组 |
种子科学与技术、种业(全日制、非全日制) |
第六组 |
烟草学 |
第七组 |
草学、草业 |
第八组 |
作物(全日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英语考核) |
第九组 |
作物(全日制)(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
第十组 |
作物(非全日制) |
职责: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组织本学科(领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组 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
成 员:学院纪委委员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及学科(领域):
类别 |
专业 代码 |
专业 名称 |
2024年总指标数 |
研究方向 |
2024年招生指标数 |
其中 |
是否 接收 调剂 | |||
推免生 |
士兵计划 |
联合研究生院 |
农科院联培 | |||||||
学术性硕士 |
090100 |
作物学 |
101 |
作物学 |
33 |
1 |
1 |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20 |
|||||||||
作物遗传育种 |
22 |
|||||||||
种子科学与技术 |
13 |
|||||||||
烟草学 |
13 |
1 |
1 |
|||||||
090900 |
草学 |
5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 |
||||||
专业型硕士 |
095131 |
农艺与种业(全日制) |
103 |
作物 |
76 |
7 |
3 |
|||
种业 |
17 |
3 |
3 |
|||||||
草业 |
10 |
|||||||||
农艺与种业(非全日制) |
19 |
作物 |
17 |
|||||||
种业 |
2 |
四、复试基本条件
1. 学科、领域(研究方向)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科(领域) |
研究方向 |
政治 |
英语 |
专业1 |
专业2 |
总分 |
作物学
|
作物学 |
33 |
33 |
50 |
50 |
299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33 |
33 |
50 |
50 |
323 | |
作物遗传育种 |
35 |
35 |
50 |
50 |
261 | |
种子科学与技术 |
33 |
33 |
51 |
51 |
304 | |
烟草学 |
55 |
40 |
100 |
100 |
345 | |
草学 |
不区分方向 |
33 |
33 |
50 |
50 |
251 |
农艺与种业 |
作物、种业、草业 |
33 |
33 |
50 |
50 |
251 |
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和单科均须达到在相应学科门类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达到A类考生国家线。一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科(领域) |
研究方向 |
政治 |
英语 |
专业1 |
专业2 |
总分 |
作物学
|
作物学 |
33 |
33 |
50 |
50 |
251 |
烟草学 |
33 |
33 |
50 |
50 |
251 |
3.考生需满足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4.我院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5.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1:1.3。
6.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考试复试名单公示(附件一),请登录银河娱乐澳门娱乐网站网站/通知公告栏查看。
五、复试安排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一)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4月2日,各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安排(附件二)请登录银河娱乐澳门娱乐网站网站/通知公告栏查看。
序号 |
专业(研究方向) |
资格审查 |
专业笔试 |
面试时间
| ||
资格审查时间 |
资格审查地点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
1 |
作物学 |
3月30日8:30-17:30 |
12教226 |
3月31日上午9:00-11:00
|
我校第七教学楼 |
2024年3月31日下午 2024年4月1日全天 2024年4月2日全天 |
2 |
农艺与种业 |
12教105 |
(二)复试费缴纳
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我校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三)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须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并进行。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并遵守复试纪律,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将再次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未毕业考生,还需提供成绩单。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
9.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10.各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见《我校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参考书目如下:
专业(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作物学 |
f035作物学概论
|
作物学概论:《现代作物栽培学》,官春云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年出版;《现代植物育种学》,刘忠松等编著, 科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植物育种理论与方法》,官春云主编,上海科技出版社,2004 年出版。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f037作物栽培学 |
作物栽培学:《现代作物栽培学》,官春云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年出版; |
作物遗传育种 |
f036作物遗传育种学 |
《作物育种学》,孙其信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出版;《作物育种学总论 》(第三版),张天真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 年出版;《现代植物育种学》,刘忠松等编著, 科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植物育种理论与方法》,官春云主编,上海科技出版社,2004 年出版。
|
种子科学与技术 |
f034种子学 |
种子学:《种子学》,胡晋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 年出版;《种子生产学》,胡晋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出版。 |
烟草学 |
f033烟草学 |
烟草学:《烟草栽培学》,刘国顺主编,2003年7月,中国农业出版 社;《烟草育种学》,杨铁钊主编,2003年7月,中国农业出版社;《烟草调制学》,宫长荣主编,2003年7月,中国农业出版社; 《烟草化学》,王瑞新主编,2010年8月,中国农业出版社。 |
草学 |
f031草学基础 |
草学基础:《牧草及饲料作物育种学》(第二版),云锦凤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6 年出版;《草产品加工与贮藏学》,贾玉山 玉柱 格根图 杨富裕 主编,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9年出版。 |
作物、种业 |
f032农学概论(二) |
农学概论(二):《农学概论》(第3版),李天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7年出版;种子生产学:《种子生产学》第二版,胡晋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20年出版,《种子学》第二版,胡晋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年出版;作物栽培学:《现代作物栽培学》,官春云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年出版;田间试验与统计分析:《田间试验与统计分析》第四版,刘永健、明道绪主编,科学出版社,2020年出版。 |
草业 |
f031草学基础(二) |
《牧草及饲料作物育种学》(第二版),云锦凤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6 年出版;《草产品加工与贮藏学》,贾玉山 玉柱 格根图 杨富裕 主编,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9年出版; 《草坪学》,徐庆国 张巨明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2014年出版;《牧草饲料作物栽培学》,王建光 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8年出版。 |
3.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
5.三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加试科目:
①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由招生学科确定是否加试相关科目;
②加试科目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
7.其他: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各学科应充分结合考生业绩表现,科学评估其学业发展潜力,确保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
六、调剂工作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4年4月8日开放,我校将在2024年4月8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统。
我院各专业(研究方向)缺额,见下表。
类别 |
学习方式 |
领 域 |
研究方向 |
缺 额 |
专硕 |
全日制 |
农艺与种业 |
种业 |
12 |
草业 |
7 | |||
合计 |
19 |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提出的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9.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制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
10.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能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
11.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2.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学业水平相关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
2.考生申请调剂。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3.学科专业审核调剂志愿。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中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1)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2)我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考生须于12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及时联系我院,并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自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24小时内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4)调剂复试完成后,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录取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50分) 四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规则
1.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②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
④复试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60分以下)者;
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⑦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⑧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5.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4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三)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往届生须凭《调档函》于6月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院的,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学院(系)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须于6月1日前将《我校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4)寄达我院。协议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九、体检
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为方便考生,我校校医院可进行复试体检。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复试监督和复议
1.我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 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5.未尽事宜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准。
联系电话:学院研招办0731-8467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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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